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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濉溪县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0-05-12 浏览次数: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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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濉溪县社保局审批,我院成为濉溪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从51日起,濉溪县参保居民可以在我院享受同等的医保政策。

近年来,我院医保及农合工作不断规范,报销流程合理便捷,医保政策执行严格谨慎,确保了广大参保(参合)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医疗基金的规范使用。我院医保及农合工作多次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曾作为淮北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工作示范单位向全市医疗机构推广经验。

随着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院目前是淮北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老干部医疗、职工生育及工伤保险三区一县新农合等定点医疗单位。日前又被确定为濉溪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是对我院医保工作的又一次认可。

今后,我院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更多的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